关于签证要求内经济能力证明人民币数额变动的通知
自2020年1月1日起,墨西哥大使馆规定墨西哥签证须知内关于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内的人民币数额有调整,根据墨西哥人均日收入当地货币汇率对等的人民币基础上作出的变动,请申请人详细阅读并根据变动后的金额核对是否符合相对应的要求。
关于实行《二〇二〇年国家收费法》的通知
墨西哥驻广州总领事馆谨此告知,自二〇二〇年一月一日起,部分领事服务及墨西哥签证服务将根据《二〇二〇年国家收费法》相关规定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新收费标准以美元计费*,如下表所示:
护照 | |
办理事项 | 费用(美元) |
1.普通护照及其他身份证件(有效期一年) | 34.00 |
2.普通护照及其他身份证件(有效期一至三年) | 78.00 |
3.普通护照及其他身份证件(有效期三至六年) | 107.00 |
4.普通护照(有效期十年) | 150.00 |
签证及认证 | |
办理事项 | 费用(美元) |
1.接收、研究签证申请材料,以及外国护照普通签证授权(如有) | 40.00 |
2.认证 | 40.00 |
*按本地货币计算的相应费用根据每月实时汇率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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